如果騙不了外人,就先騙了香港市民的錢。”兔子不吃窩邊草“,那是傻瓜兔子。
銀行家們是聰明人。 香港市民的錢也是錢吶。騙美國市民的錢的難度就大了,弄不好還有甚麼集體訴訟。 美國那幫貪心的律師們居然整天盯著銀行,還是香港好啊,到底是銀號金官舉+正富一家親。 銀號的利益大過天。聽聽任老先知是怎樣對銀號家們唱的:“Eveything I do, I do it for YOU”。
說實話,香港市民的錢是不騙白不騙,不騙是白痴。即使騙局一旦被戳穿,也有 正富和金官舉一起為銀號護航,不允許集體訴訟。個人敢打官司?有幾個打得起的?我們銀號可以奉陪到底。看誰錢多勢眾!所以,有這麼好的適於騙局的環境,不好好利用,我們這銀號家不就是傻瓜了麼。不可以對不起我們銀號高層的花紅啊。
公眾讀不懂銀號和金官舉監管銀號的規則的原由在於:銀號的所謂信譽和對客戶的責任,其實是跟迷你債卷的“跟7個著名公司掛鈎”的金玉其外招牌一樣,只是錶面上連篇纍牘地解釋銀號的責任和職責。銀號真正的的責任,就跟那從不披露詳情的敗絮其內的(實為“跟125個各式各樣公司的信貸掛鈎”)迷你債卷抵押品一樣,關鍵是:”傭金,花紅“。所以從不公開於眾,天機不可泄露。 公眾如果多花些時間和心思,仔細再三地解讀金官舉為銀號的辯護,並加以多次解讀和猜謎,就會理解到:
(1) 香港的銀號的第一責任是瞭解該產品的傭金結構。
(2)香港的銀號的第二責任是瞭解該產品的傭金對高層花紅的影響.
(3) 香港的銀號的第三責任是想出如何促銷的方式。比如:“跟132個各式各樣的公司信貸掛鈎,一旦125家各種評級的公司中有10家破產就本金全失”或“跟100多家包括BB或更低評級的公司信貸掛鈎” 之類的介紹,只會把喜歡穩陣的客戶們給嚇跑。所以,只要講:“跟7個著名公司信貸掛鈎“之金招牌就行了。
(4) 香港的銀號的第四責任是對高層花紅負責。跟客戶負責是指保證客戶買了產品並簽了字。 甚麼”Duty Of Care“,其實是指對銀行高層花紅的”Duty Of Care“, 不是對客戶的“Duty Of Care“。市民們對此“Duty Of Care“有誤解, 這不是負責任的市民的錶現。
(5) 香港的銀號的第五責任是:請看第一責任。
所以,銀號的信譽麼,其實是跟”老千“掛鈎的, 銀號是可以而且應該“見利忘義”,丟掉一切誠信良心。甚麼“社會公益”,“社會責任”等,那都是錶面文章,就跟那“跟7個著名公司掛鈎”的招牌是一樣的, 是騙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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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個月前
這也是轉抄來的。各位請隨意轉抄或轉載或傳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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