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4日 星期五

迷債,銀行銷售,風險披露,騙局,

騙局,騙子, 西裝革履的騙子,道貌岸然的銀行家, 這之間都有甚麼聯繫呢?

電影“Public Enemy”, 一貫以搶劫銀行為生的大盜對在銀行里的客戶說:“我們只搶劫銀行,我們不搶劫銀行客戶”。

電影“華爾街”的格言是:“貪婪是好” ("greedy is good")。
從設計和銷售迷你債券,星債,和精明債券的銀行和銀行家身上,我們看到了 “greedy is good” 的精神。

現在“華爾街2:Money Never Sleeps" 要上映了。不知會有甚麼新的格言。


迷債發行章程的「本公司債券是甚麼?」一節,
有「誰應購買本公司債券?本公司債券是否適合所有人?


本公司債券僅適合以下投資者:

 尋求美元或港元定息季度利息收入;

有信心所述的七間該等相關主體在本公司債券發行日至到期日前第二個營業日不會受到信貸事件 (即「破產」、「未能償債」或「重組」,包括例如未能償還大額借貸、破產、進行不利的債券重組)影響等事件,且可以承擔當發生任何上述事件後可能損失投資的風險;

 願意接受本公司可選擇延長A組及/或B組債券的到期日;及

 就任何組別的本公司債券而言,願意接受本公司可選擇在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五日或其後任何付息日提早償還本金額。



這四點具體要求大概是最容易讓零售客戶讀懂的,也是對潛在客戶的一個簡明要求。

大家可見,這只是提到7間著名公司,完全沒有提到CDO裏面信貸掛鉤的100多個公司。寫出這麼個簡要的“誰應購買本公司債券?本公司債券是否適合所有人?”,目的是甚麼呢? 令投資者誤以爲迷債的風險只跟6-7個著名公司信貸掛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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