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8日 星期一

迷債風險,金融騙局

許多媒體,政府監管機構的官員捫評論迷債,卻連迷債的真實風險究竟為何物都不敢明確地講清楚。只以複雜的“信貸掛鉤”來清淡地帶過。

請每一位評論迷債的人士在發表評論之前,先問問自己:於迷債的風險究竟為何?當初迷債的發行商和銷售銀行是如何介紹迷債的風險的?

事實是,銀行向顧客「力銷」的是“跟7個著名公司信貸掛鉤”的迷你債券,而迷你債券其實是由兩層「信貸違約掉期」產品組成,這大肆宣揚的“跟7個著名公司信貸掛鉤”的只是表面文章。這第二層「信貸違約掉期」是跟100多個公司信貸掛鉤。這第二層「信貸違約掉期」的風險和特徵,不僅顧客不知,連眾多的銀行職員捫也一直不知道。這才是迷債騙局的精華所在!!!

這也是為甚麼銀行閉口不談迷債的真實風險。
迷債騙局,在於迷債銷售商捫「力銷」產品的風險和特徵跟產品的真實風險和特徵是有著巨大區別的!
客觀事實是銀行行騙, 金管局失職, 港府卸責, 現在港府扮哂有為協助調解!

現在,不僅兼管機構,銀行,連媒體也不敢明確指出這迷債的騙局所在。只敢以信貸產品複雜,高回報要考慮高風險來為迷債發行者和銷售商辯護。迷債之複雜,在於設計者想用第一層的跟7個著名公司信貸掛鉤來欺騙客戶,以達到不告知客戶關於第二層的跟00多個信貸掛鉤的風險。
迷債設計者設計了這麼個複雜的結構,就是不想讓客戶捫了解到迷債的真實風險所在。不是太複雜而不能解釋,其實是不想解釋而做出這麼個雙層結構來欺騙普羅大眾。

”高風險“,關鍵在於何謂風險。顧客理解的迷債之‘高風險’在於公開大肆宣揚的“7個著名公司信貸”的高風險,顧客捫卻不知,還有這沒有告知的第二層的高風險存在。這第二層的高風險是跟100多個各類公司信貸掛鉤!!! 這就是迷債騙局的根本所在,只講第一層的跟7個公司信貸掛鉤的‘高風險’,卻不講這第二層跟100多個公司信貸掛鉤的‘高風險’!!!

迷債辯護士捫可以用諸多藉口為不介紹第二層信貸掛鉤產品風險辯護,心裡卻都明白:不提第二層的風險,是因為不想客戶捫知道還有這第二層100多個公司信貸掛鉤的高風險!!!

迷債系列6真是以高息來吸引客戶, 儘管利息比同期前後的迷債系列5或7,10 都為高,銷售量卻是最差的,只有4百多萬美金,因為講明迷債的高息要跟150個公司信貸掛鉤。

正因為由這第二層信貸掛鉤產品,這就是為甚麼要付錢請 PWC 來 處理迷債,因為這第二層信貸掛鉤產品而引起的麻煩!!!

令香港市民利益受損,助成金融騙局令香港蒙辱的到底是誰?????

這次是買入迷債的香港市民被騙,明天又是哪些香港市民?


李麗貞(香港銀行業僱員協會主席)在 “還銀行從業員一個公道”(文匯報 2011年3月24日)中就明確指出:
[ 試想一名藥房的售貨員,向顧客推銷一罐聲稱含有豐富維他命、適合兒童發展需要的最新奶粉後被發現原來這是一罐「毒奶粉」,嬰兒食用後更變為「大頭BB」。事件曝光後,政府即時檢控藥房售貨員,罪名是「對產品認識不足」及「向顧客披露不夠」。對於「毒奶粉」的來源及為何流入市場卻一概不管,相信各位讀者也會認為是荒天下之大謬,然而以上的鬧劇卻真真實實地發生在銀行前線員工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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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如文首的小故事,香港一旦有「毒奶粉」出現,政府只檢控藥房售貨員而拒絕嚴格監管奶粉的衛生安全,絕對是一個不公平及不負責任的做法。金管局及證監會絕不應只選擇性檢控銀行前線員工,但卻讓負責推出產品的銀行高層置身事外。整件雷曼事件的主因在於香港的金融監管機構監管不力,只懂亂批金融產品交由銀行銷售。一旦發現問題就第一時間「卸膊」,除了有損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更令到一些向顧客推介產品的前線銷售人員蒙受不白之冤,更甚者因此前途盡毀,鋃鐺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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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金融監管機構更有責任做好把關的工作,不要被無良的投資產品設計者,以魚目混珠的包裝手法、混入不合理的槓桿投資手段,使平民百姓再墮「國際金融大騙局」,讓「金融毒奶粉」再次流入市場。但願金融海嘯不再來,讓金融業內的投資者及從業員都能在健全制度下,為香港能成為世界金融中心之首而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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