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9日 星期日

香港 的銀行,金融監管機構和政府還有信用可言麼?

對於銀行家而言:
客戶不可貴,誠信價更低,若為傭金故,一切皆可拋。

對於金管局和政府而言:
市民不可貴,公眾價更低,若為銀行故,一切皆可拋。

香港到底是金融中心呢? 還是縱容金融騙局的金融詐騙中心呢?

銀行行騙和庶民行騙不同罪
我們的政府/議員/法律機構等, 對於倫敦金或祈福黨/跌錢黨等欺騙市民的集團,
是否會施以同樣的寬容, 並以現在為銀行辯解的理由 來為這些集團之欺騙行為辯護?

當受監管的金融機構銀行欺騙市民們的時候, 就不是欺騙了?
就可以對銀行網開一面,不受懲罰, 而要求受騙人來承擔責任?

Cheat me once, Shame on You.
Cheat me twice, Shame on me.

看了迷你債券之銷售和現在銀行+監管+政府之態度,香港的市民會有甚麼體會呢?
大概都意識到了銀行跟老千的關係,意識到政府跟銀行家的關係,
明白自己是萬萬不可以再信任銀行的了!

香港的銀行和銀行家們對普通市民而言還有信用嗎?
香港的監管機構(金管局和證監會)對普通市民而言還有信用嗎?
香港政府對普通市民而言還有信用嗎?

請聽一位苦主的肺腑之言:
[ ...... 然而銀行/金管/証監/特首/議員真的不知答案嗎?
只是他們都認同了香港是一個不需要講道理的地方! 是講權勢,是講錢財.........
我真的無語問蒼天, ... 因為銀行同政府的信用對我來說是全無價值!
.....只見滿目是不義的事,只見遍地是無望的眼神,怎也是無法接受,
但轉眼間郤見自己的影子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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