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5日 星期二

美國聯邦法官拒絕在證券委和美銀和解書上簽字-起時

轉載“起時”博客:(link: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908&postID=31745)

金融危機發生近一年,雖然金融系統幾乎崩潰, 經濟遭巨大創傷,失業率高昇,人心惶惶,政府用納稅人的錢救助了那些“太大”的金融機構。奧巴馬,布什及所有華盛頓的官員都在譴責華爾街的“貪婪”,但迄今為止,沒有一個人,無論是華爾街,或華盛頓公開站出來,為他們的行為向納稅人道歉。迄今為止,沒有一個主要負責人人因此受到司法的追究。華爾街的銀行盈利照舊,金融衍生品照賣,華盛頓的“國會代表”們只會在無任何法律效力的聽證會上,裝模作樣痛斥華爾街的執行長,企圖換取選民的支持。但金融危機到底如何造成的,誰造成的,為甚麼會造成那麼大的損失,難道只是簡單的“貪婪”?和“投機”? 這裡邊隱藏的巨大欺騙,和黑幕,不知那天才能暴露於天下。

今天的一個新聞讓我分外注意,就是證券委(SEC) 再次試圖和美銀( Bank of America)和解,美銀同意支付三千三百萬的罰款,為去年美林(Merrill Lynch)的年終分紅接受罰款,與證券委和解,並要求聯邦法官傑德· 瑞考夫 (Jed S. Rakoff)在和解書上簽字。美銀去年9月在保森和美林前執行長約翰·贊 (John Thain) 的“欺騙”下,先與美林“訂婚”,12月又在保森和博南克的“槍口下”,被迫“完婚”。而美林隱瞞第四季高達140億的損失,在公佈季報之前,悄悄發了近四十億的奬金。

這是證券委和美銀第二次的企圖了。上次就被瑞考夫駁回,要求提供更多的證據,解釋為甚麼要和解。今天,瑞考夫再次質問證券委和解的原因,如果美銀的管理層撒了謊,證券委為甚麼不起訴,而只要求和解。

http://online.wsj.com/article/SB125123100930658077.html

證券委申訴了理由,但被法官駁回。 法官瑞考夫認為證券委的解釋是“不符常理“。

法官瑞考夫強調有義務使“和解”公平和符合公眾的利益。

我在另一篇博文中講到,美國的司法近乎癱瘓,尤其是“白領犯罪”,無法可循,無理可證,用諾貝爾得奬克魯格曼的話說“華爾街的所有手法都是合法”。奧巴馬政府天天嚷著要金融改革,但卻不做改革,不追究危機發生的責任,這樣做,只會掩蓋事實,反而使下次危機發生的可能性更高。而財長蓋特納也在多次場合表示,是錯誤(mistake) 造成了危機的發生。這麼大的錯誤,可能只有“華盛頓”和“華爾街”能犯吧?

這個案子,就是另一例奧巴馬政府企圖用“和解”掩蓋欺騙,掩蓋犯罪,試圖用納稅人的人為犯罪買單。別忘了,我們納稅人已經為美銀投資了450億了。這三千三百萬的罰款是納稅人的錢,我不知道證券委會拿多少分成,納稅人養著他們,而他們卻連一個麥道夫都抓不到。

但願瑞考夫法官能主持正義,讓納稅人給回一點對司法的信心。請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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